失业保险

  • 产品详情
  • 产品参数

1、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愿望中断就业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服务,具有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
2、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失业保险基数和费率如何确定?
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我省从2016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执行阶段性费率,全省费率统一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有效期二年。
4、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1)失业保险金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医疗)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5)女性生育补助
(6)取暖补贴
(7)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等补贴。
5、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什么?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相关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其待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自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银行领取,同时要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情况。
7、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3)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4)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5)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
(6)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
8、哪些情况下可以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