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 产品详情
  • 产品参数

1、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哪些?
覆盖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雇)工。
2、我省生育保险费率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费率按0.4%;企业的费率在0.5%-1%之间,企业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
3、职工个人是否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生育保险基金用于那些支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有关费用。
5、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那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6、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如何规定的?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的生育津贴;
(2)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是如何规定的?
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发放。
8、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和有关医疗费用时需提交那些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3)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
(4)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9、生育保险领取条件
(1)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并带医保手册、生育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定点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参保女职工住院终止妊娠、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带医保手册、结婚证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达到缴费时间
参保职工在长沙市本级统筹区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
续保月份以医保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一般到帐时间晚于办理手续时间。